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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2012“喜迎十八大,我爱宁波”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2“喜迎十八大,我爱宁波”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09-22 来源: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点击:5979 次  【打印

一、活动宗旨和目的
    为了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以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讴歌党领导全国人民艰苦奋斗的辉煌历程,歌颂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成就,展示宁波日新月异的城市风貌、和谐幸福的百姓生活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以摄影这个直观的艺术传达方式激发人们爱党爱家乡的热情,特组织举办2012年“喜迎十八大,我爱宁波”摄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 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东南商报》社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宁波分院
          宁波东方星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活动内容
    1、征稿时间: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30日
    2、大赛要求:
    (1)凡是生活在宁波大市的新老宁波人都可以拿起相机来反映你身边的景和事、用爱宁波的心拍宁波美,拍摄内容包括:宁波城市景观、旅游佳景、山海风光、历史古迹、勤劳智慧的建设者风貌、和谐文明的百姓生活、健康多元的市俗民情、文化经济活动等方方面面。
    (2)参赛作品要求画面生动,角度新颖,多视觉地反映宁波作为一个现代化港口城市新的变化。 
    (3)参赛作品形式、风格、黑白、彩色不限,投稿数量不限,不收组照。参赛作品为JPG文件,长边不大于800像素,文件大小500K以内,不允许添加任何形式的边框和装饰,不合要求的恕不评选。作品上传到宁波市摄协网站专用比赛平台(需在www.nbphoto.org注册);或制作成7寸纸质照片,勿装裱,作品背面请注明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寄送到宁波市摄影家协会(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5楼)。 
    (4)大赛评选后,作品入选、获奖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举办单位提供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的原始数码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对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宣传使用,不另付稿酬。
    (5)曾在以往各类比赛中获奖的摄影作品谢绝参赛。事后发现的取消任何奖项。要求参赛作品真实原创,如发生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一切后果参赛者自负。允许对参赛作品进行不改变图片客观内容而实施的润饰,不接受进行要素合成或电脑创意的作品。
    3、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奖金6000元
    二等奖3幅,各奖3000元
    三等奖6幅,各奖1500元
    优秀奖50幅,各奖300元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波市摄影家协会内
    咨询电话:0574-87302585 联系人:沈一鸣 邱英士   邮编:315000

    投稿平台:http://www.nbphoto.org/tp.asp?id=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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